奶农“卖奶”三难点

    发布时间:20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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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奶农的特点是小而散,他们的营生取决于“一手交奶一手交钱的一锤子买卖”。他们面对的,多为号称“龙头企业”的各种代理人,因此没有话语权。他们的难处,常常在有关部门组织调查时,由别人为他们说出来但不一定能说清楚。其实他们“卖奶”存在着三个难点。


        一、卖给谁?


        似乎没有问题,当然是乳品加工企业,因为生奶的购销主体,自然是加工企业和奶畜养殖者。但是不尽然,尤其是当区域内出现了新的乳品企业时,新的企业并不直接出面而是打着“旗号”来的“奶站”。

       与以往由加工企业设立的非盈利性“收奶站”不同,“奶站”是由第三方投资、完全以盈利为目的而经常“游走”的,而且“奶站”并不自己出资买断奶农的生奶再卖给乳品企业,情况类同于买卖房子的中介公司。只不过“奶站”不需要进行规范的登记,也没有“经纪人资质”的考核,因此在“卖空买空”的操作中,既可能啃上家“奶农”,也可能吃下家“企业”。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那样,对“奶站”进行规范管理。不仅要依法设立,而且必须拥有通过“生奶经纪人”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收奶业务。也应该参照房屋中介买卖那样签订“居间合同”, 杜绝中间人与上、下两家分别“背靠背”合约,获取非法盈利的可能。更重要的是可以起到防范食品不安全事件发生的作用。

        突破这个难点,首先应当提倡奶农合作建立自己的非盈利性“卖奶服务站”,政府对奶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应该为之倾斜,并研究如何使扶持资金转化成合作组织的资产。其次应要求加工企业合理设置内部的服务性“收奶站”,结合国家《乳品企业准入条件》的执行,真正为奶农服务。再次是规范现有的“奶站”,这是一种补充方式。最后应鼓励上述三类“站”相互合作、参股或兼并,真正形成奶农和企业之间以资产为纽带的合理利益机制。

        二、谁检验?


        目前是由加工企业决定检验哪些指标和指标的分级限值,并由加工企业单方面在检验。在买卖双方的博弈中,企业是典型的“既当教练员又当运动员”,奶农没有发言权。

        早就有人强烈呼吁生奶收购应实行“第三方检验”,但是目前全国仅有上海等极少数几个地方有。原因是需要新的投资,但回报不高而且申办程序复杂、出具公证性数据更需经过“计量认证”等,总之投资风险大。其实,是否由第三方检验,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决定检验哪些指标和指标的分级限值”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的问题。只是眼下还没到引起足够重视的程度,姑且放一放罢了。 淘宝网女装春装新款眼霜瘦腰产品排行榜眼影哪个好防晒化妆工具哪种好

        鉴于目前各地政府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里的检验检测机构大多任务不足,仪器和人员闲置的不少,建议将其中的一部分加以改制成为生奶收购的第三方检验站。当然改制就会碰到问题,尤其在我国目前“第三方机构”普遍发育不良的大环境里。首先是机构的所有制要改变,第三方机构应属于“非政府机构(NGO)”而完全进入市场。其次是经济效益的稳定性,与附属在政府体制内的环境相比,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然而,这是符合当前情况既经济又合理的一条道路,值得各级政府考虑,积极推广。


        三、谁定价?


        理论上不存在问题,当然是购销双方自主协商。但实际上不是,奶农过于分散没有对等的发言权,也是由加工企业“既当教练员又当运动员”。今年奶价在去年暴涨之后又暴跌了,引起了社会新的高度关注,都在呼唤“协商机制”出台。

        形成协商机制的前提是,先得形成代表奶农利益的实体,例如奶农基层经济合作组织。但是目前几乎没有,因此不拘形式,只要产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奶农利益发言的,参与“协商”就好。相信只要各级政府重视,起步不会太困难。

        至于“协商的内容”,当务之急是饲料暴涨居高不下但奶价却变化无常,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于是首当其冲需要解决奶价和料价能否同步、如何同步的问题,显然这是非常必要且具有现实意义的。

        之所以指出这一点,是因为不少研究者将其称为“生奶价格形成机制”。当然价格形成机制必须以包含有饲料在内的成本分析为基础,但远远不够,奶业至少是由奶畜养殖业和乳品加工业一起构成的一个整体,可能更离不开产业链下游加工产品的市场走势,例如季节差价、优质优价等内容。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不是早就在执行按质论价了吗?”但是我们的按质论价其实也是加工企业单方面制定的,存在许多不合理处,可能就是助推奶价坐上“过山车”的一个发动机!因为不同质量的生奶在收购后就被混在了一起,而生奶的“优质优价”原则只是非常有限地体现在牧场和加工厂的两扇“大门”之间,有效保障终端市场奶制品的“优质优价”原则,事实上是不连贯的。可能也同上一条一样,过于复杂的内容,“眼下还没到引起足够重视的程度,姑且放一放罢了。”

        如果眼下能解决具有指导意义的平均“基础价”出台,确实也相当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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